全校师生:
为了更好的推进“大连读书月”活动,展现鲜明生动的视觉形象,深入打造这一群众性的文化服务品牌,第三届“大连读书月”组委会决定现面向全市各界人士征集“大连读书月”标识。本次活动由大连市建设学习型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大连报业集团主办。现将征集活动的相关内容转发如下。鼓励我校广大师生积极参与。
一、征集内容
“大连读书月”标识图案
二、应征作品要求
1、应征作品应体现大连特色,书香气息,有创意,构图别致,简约雅致,具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吸引力。
2、标识图案应便于制作胸章,便于在相关印刷品和纪念品上标记或在其他活动场合使用。
3、图稿尺寸限于用A4纸,图案设计采用电脑制作或手绘均可,须提交设计说明书,提交的彩色稿及设计说明书需一式二份并附电子文档,每幅应征作品说明限300字以内。
4、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5、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侵权者后果自负。
6、作品不得出现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7、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三、作品征集方式
应征组织或个人应在提交征集作品时一并提供以下资料和文件。
1、应征者简介。
2、应征者姓名(或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应征人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一份。
3、应征作品邮寄或送至市学习办,在电子邮箱主题或信封上注明大连读书月“应征作品”字样。
四、评选方式
采取专家评审与市民投票推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学习办将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每件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复评,评出5项预选作品,在媒体发布图稿请市民投票(在平面和网络媒体)。然后,根据投票结果由评审委员会提出终评意见,最后由读书月组委会审定通过并公布。
五、奖励办法
1、对所征集的作品设1个录用奖, 4个入围奖,若干个“热心参与奖”,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品)。
2、应征单位及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费用自理。
六、应征须知
采用作品除署名权归创作者所有外,其他知识产权归大连读书月组委会所有,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大连读书月组委会有修改权,并有权决定采用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除奖金外,不再支付创作者任何费用。
七、征集日期与送达方式
征集日期:5月3日至5月23日
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应征人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一份。邮寄的稿件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大连读书月标识征集”。投稿地址是:大连市中山区育才街39号604室,邮政编码116002。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大连读书月标识征集——姓名”,电子邮箱:dlsxxb@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