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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辽宁省交通科技 项目(自筹经费)的通知

各有关教师: 
  为全面提升我省交通行业科技创新能力,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主导”的原则,促进行业技术进步,支撑交通强国建设,现将辽宁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辽宁省交通科技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总体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并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条件。 
  2.申报项目应为已落实研发经费的非涉密项目,省厅将不予经费支持,全部为申报人自筹。  
  3.省厅立项项目将优先推荐申报交通运输部、省科技厅、省市场局等部门计划项目及有关科技奖励申报。 
  二、重点申报领域 
  1.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养护领域研究; 
  2.交通运输装备领域研究; 
  3.交通运输服务领域研究; 
  4.交通信息化领域研究; 
  5.交通安全应急领域研究; 
  6.交通节能环保领域研究; 
  7.交通决策支持领域研究; 
  8.交通标准制修订领域研究; 
  9.其它交通领域研究。 
  三、申报程序 
  1.材料报送。请各申报人于2021年7月8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报送至科技处。 
  2.联系人:刘海华;
  联系电话:86323287;
  邮箱:kjc@dlpu.edu.cn
  附件:辽宁省交通科技项目申报书.doc



来源: 科学技术处 添加时间: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