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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基本科研项目结题的通知

各有关教师: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教办发〔2021〕28号)等文件要求,现开展2018、2019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基本科研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及要求
  1.结题验收范围。本次结题范围包括2018、2019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项目;2018、2019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其中,2018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项目、基本科研项目为第二次结题;2019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项目、基本科研项目为第一次结题。
  2.结题验收要求。
  (1)2018、2019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验收要求除立项时我校项目申报通知中有明确规定外,在完成申请书中约定的预期成果基础上,参照2021年省教育厅印发的《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暂行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2018、2019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项目验收要求除立项时我校项目申报通知中有明确规定外,在完成申请书中约定的预期成果基础上,参照2021年省教育厅印发的《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暂行管理办法(试行)》中重点项目结题标准执行。
  (3)存在学术不端等失信行为,撤销项目并退回项目资金。
  二、结题材料要求
  1.2018、2019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项目需填报附件1中的《总结报告》和《结题情况一览表》,并提供所有成果佐证材料。
  2.2018、2019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填报附件2中的《结题申请表》和《结题情况一览表》,并提供所有成果佐证材料。
  3.以上材料务必填写清楚、全面。
  4.以上材料需提供电子版一份,其中《总结报告》和《结题申请表》是word版,《结题情况一览表》是xls版,所有佐证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名均为项目负责人姓名。
  5.《总结报告》、《结题申请表》和佐证材料需按照以上顺序双面打印一份,装订成一册。
  6.所有上交结题材料作存档使用,不再返还个人。
  三、材料报送
  1.报送时间:
  电子版报送时间:12月3日。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12月10日前。
  2.报送地址:
  理工类:综A845。
  人文类:综A844。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理工类项目:刘海华,15940821031。
  人文类项目:王海沛,18640804126。
  邮箱:kjc@dlpu.edu.cn

  附件1:创新团队、创新人才结题材料.rar

  附件2:基本科研项目结题材料.rar

  附件3:项目结题名单.xlsx

 


来源: 科学技术处 添加时间: 2021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