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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导师的要求,着眼于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的要求,开展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时间
  1.攻读博士研究生类别:3月10-29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进行网上报名(https://sa.csc.edu.cn/student),并于3月29日14:00前,提交2份纸质材料(含相关附件)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类别:5月10-31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进行网上报名(https://sa.csc.edu.cn/student),并于5月31日14:00前,提交2份纸质材料(含相关附件)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
  二、资助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学制、外方录取通知(或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但如果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超过48个月,资助期限最多为48个月。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三、资助领域及内容
  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重点支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依托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协议赴国外学习。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不提供学费资助。
  四、派出渠道
  留学人员应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
  申请材料清单、外语条件及选派办法等其他相关要求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s://www.csc.edu.cn/chuguo/s/2751)查询。
  联系部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联 系 人:宋明军
  联系电话:86324486
  
编辑/刘晔
审核/刘晔、庞艳松、陈宇

来源: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添加时间: 2024-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