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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辽宁省教育厅2022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教师:

  为不断推进高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辽宁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高校科研创新能力,助力辽宁企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格局、继续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全力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2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

  2022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分为:重点攻关项目、服务地方项目(揭榜挂帅)、面上项目、青年项目,每个类型分为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两种类型。

  1.重点攻关项目

  项目依托我省高校学科范围广、科研资源充足等方面优势,努力攻克新材料、精细化工、高端装备制造、绿色建筑、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食品安全、生态安全、航空航天材料及零部件制造、储能装置、半导体芯片制造设备和工业基础软件等领域“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控制。 

  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并在“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有一定经验,团队成员梯队结构合理,通过科研团队的带动,形成独特优势;项目应依托教育厅级(含)以上科研平台。

  计划资助项目数:自然科学类10-15项,人文社科类5-10项。

  计划资助金额:自然科学类10-15万元/项,人文社科类1.5-4万元/项。

  2.服务地方项目(揭榜挂帅)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对高校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的引导作用,加强校际、校所、校企、校地合作,在广泛征集省内主导产业创新需求的基础上,通过实行“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开展有组织科研攻关,引领辽宁传统产业升级、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创新支撑。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实质性企业合作基础,须与企业签订技术合同。项目应聚焦制约企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切实解决企业需求。

  计划资助项目数:自然科学类10-15项,人文社科类5-10项。

  计划资助金额:自然科学类5-10万元/项,人文社科类1.5-3万元/项。

  3.面上项目

  支持高校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战略性研究,聚焦重大、重点问题开展自由探索,提出更多原创理论,做出更多原创发现,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

  项目负责人要勇于探索、大胆创新,不断提升科研创新水平,可根据需要,自主组建科研团队。

  计划资助项目数:自然科学类22-30项,人文社科类7-9项。

  计划资助金额:自然科学类3万元/项,人文社科类1.5万元/项。

  4.青年项目

  鼓励具有发展潜力的高校青年科研人员“敢打敢拼”,依托科研项目,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开展数学、物理、化学等基础研究学科以及脑科学、生命科学、哲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考古学、艺术史等领域创新型研究。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定科研学术潜力,要勇做走在时代前列的创新者、开拓者和奉献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讲师职称(含)以下。

  计划资助项目数:自然科学类5-6项,人文社科类2-3项。

  计划资助金额:自然科学类3万元/项,人文社科类1.5万元/项。

  青年项目采取个人申报,高校统一审核、申报,省教育厅集中遴选。

  二、申报要求

  1.同一负责人只能牵头负责一个科学研究经费项目,项目组成员合计不得参加超过三个在研项目(项目组成员以申请书为准),项目组成员应吸纳3名以上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鼓励项目设置科研助理岗位吸纳应届毕业生就业,在科研项目经费中,“劳务费”科目可按照有关规定用于科研助理的劳务性报酬和社会保险补助等支出。

  2.原则上有下列情况者不得申报本项目:

  ①省教育厅(不含校际合作项目)在研项目的负责人;

  ②研究内容已获得国家和省市等有关部门立项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③研究内容为思政类或教研类方向。

  ④有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学术不端行为及违背科研伦理道德的项目负责人不得进行申报。

  3.经个人申报、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后,重点攻关项目、服务地方项目(揭榜挂帅)和面上项目推荐项目数如未达到最低推荐项目数,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对项目类别和数量进行适当调整。

  4.重点攻关项目和服务地方项目(揭榜挂帅)资助额度由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申请,项目评审专家对申请资助额度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项目资助额度。

  5.项目立项后,项目经费分两年拨付,须在拨付当年全部支出。

  6.学校将在2023年9月开展项目中期检查工作,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将不再拨付第二笔经费。

  7.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起始时间为9月20日),未按时完成的项目,经学校学术委员会研究后,给予撤项处理,并按相关规定收回剩余科研经费,同时该项目负责人自撤项年度起 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此类项目。

  8.项目预期目标须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基本结题标准》(附件8)制定。

  三、时间安排

  请申请人于2022年8月20日前将以下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科技处:

  1.《项目申请书》(重点攻关项目、服务地方项目(揭榜挂帅)、面上项目一式一份,青年项目一式三份,附电子版);

  2.《大连工业大学2022年度基本科研项目简介》一式两份(附电子版);

  3.《学术承诺书》(重点攻关项目、服务地方项目(揭榜挂帅)、面上项目一式一份,青年项目一式三份,装订在申请书后面,附电子版签字扫描件)

  4.《学院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附电子版),汇总表需排序推荐,经学院(部门)党政负责人签字并盖学院(部门)公章。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海华(理工):15940821031

  王海沛(人文):18640804126

  邮箱:kjc@dlpu.edu.cn

  报送地址:综合楼A-845(理工)

  综合楼A-844(人文)


    

附件1 2022年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重点攻关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 2022年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服务地方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 2022年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面上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4 2022年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青年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5 大连工业大学2022年度基本科研项目简介.docx

附件6 学术承诺书.docx

附件7 学院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8 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基本结题标准.docx



科学技术处

2022年8月8日



来源: 科学技术处 添加时间: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