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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及教师:
  为调动标准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全社会标准化创新活力,根据《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决定开展2022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活动。现将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重点
  本届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聚焦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表彰在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标准项目、组织和个人。标准项目奖重点表彰有效支撑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促进技术创新或管理创新,并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标准项目。组织奖重点表彰在标准科研、标准制定、标准实施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组织。个人奖重点表彰在重大标准化战略规划制定、标准科研、国际标准化、标准实施、标准文化建设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其中终身成就奖注重国际国内影响力和重大标准化战略规划制定,突出贡献奖注重科研创新和标准推广应用,优秀青年奖注重标准化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
  二、提名要求
  (一)单位提名
  有提名资格的单位包括:中央网信办,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军队标准化主管部门,有关人民团体,具有标准化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各省级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名单位按照分配给本单位的名额进行提名。除分配的名额外,提名单位还可额外提名一个团体标准项目。
  (二)专家提名
  有提名资格的专家包括: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终身成就奖获得者;担任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委员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最新一轮考核结果为二级及以上的TC的主任委员;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的技术机构担任或曾经担任主席的中国专家。提名专家可以提名标准项目奖或终身成就奖,具体要求如下:
  1.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终身成就奖获得者可以独立提名1项标准项目奖或终身成就奖。
  2.其他提名专家需3人以上联合提名1项标准项目奖或终身成就奖。若有一名提名专家为最新一轮考核结果为二级的TC主任委员,则联合提名专家总人数不少于4人。联合提名时应当确定一名联系专家。
  3.提名专家应当在本人所从事的专业领域(二级学科)范围内进行提名。
  4.同一届同一专家只能参加一次提名。
  5.提名专家不能作为本届被提名标准项目的完成人,并应当回避相关评审活动。提名专家不能与被提名标准项目完成人来自同一单位。
  (三)军队提名
  军队标准化主管部门负责候选国家军用标准项目奖、候选军队组织奖和个人奖的提名工作。军用涉密标准项目的提名及受理,应当符合有关保密规定。
  (四)被提名对象要求
  被提名的标准项目、组织、个人应当符合《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满足以下要求:
  1.被提名的标准项目应当为单项标准(含若干部分组成的标准)。
  2.被提名的标准项目应当现行有效且实施2年以上,即于2020年5月10日前(含当日,下同)实施。其中:
  ——被提名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应当按照有关管理办法的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标准委完成备案;
  ——被提名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应当于2020年5月10日前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或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自我声明公开;
  ——被提名的国际标准不包含技术规范(TS)、技术报告(TR)、可公开提供的规范(PAS)或其他类型的文件。
  3.同一人同一届只能作为一个被提名标准项目的完成人。
  4.被提名标准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应当与标准文本所列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的顺序一致。若标准文本未列起草单位和起草人,则应当与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中公示的起草单位和起草人顺序一致。若起草单位或起草人放弃被提名资格,应当由该起草单位或起草人出具书面声明。
  5.已获得往届标准项目奖的标准,以及已获得上一届组织奖、突出贡献奖和优秀青年奖的,本届不得被提名。
  6.优秀青年奖候选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5月10日后出生)。
  三、提名程序
  (一)提名准备
  提名单位和提名专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即可访问评奖系统(网址:https://gxj.sacinfo.org.cn/,下同),按照《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相关问题解答》《提名书模板》等有关要求开展提名准备工作。
   (二)提名公示
  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应当督促被提名组织、被提名个人,以及被提名标准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在本单位进行公示,且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提名单位还应当在本单位对符合条件的标准项目、组织和个人进行公示,且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网上填报
  提名单位和提名专家可以于2022年5月30日上午9时起,登录评奖系统,按照操作指南进行网上填报。  
  (四)截止时间
  有意向申报的教师请于5月30日12点前电话告知科技处,并于6月3日中午12点前,将填写完整的《提名书》、提名材料(一式两份),报送科技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静
  电话:184000836690
  邮箱:kjc@dlpu.edu.cn
  


来源: 科学技术处 添加时间: 2022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