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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大连“最美退役军人”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持续讲好优秀退役军人故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大连市委宣传部、大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大连军分区政治工作部《关于开展2022年度大连“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大退役军人发【2022】36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大连“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老兵喜迎二十大”主题,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成立95周年之际,推选出一批理想信念坚定、品德修养良好、工作实绩突出、社会群众认可的退役军人先进典型,集中展现退役军人在经济社会建设各个领域奋发有为、建功立业的良好形象,为实现大连“三年过万亿”奋斗目标贡献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时间
  6月上旬至7月中旬
  三、评选标准
  按照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原则,综合考量、优中选优,重点向在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创新创业、奉献爱心、双拥共建等方便实绩突出的优秀退役军人。
  推选对象应具有大连市户籍,原则上应获得过区(市、县)及以上先进典型称号或荣誉。
  四、相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选树宣传大连“最美退役军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的具体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严格把关。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握推选标准,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推选,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着重推选事迹突出、群众满意、社会公认的先进典型。
  (三)按时上报。各单位、部门于6月15日15:00前,将推选对象材料报人事处人事科。报送材料包括:“最美退役军人”推选表、2000字左右的详细事迹材料,资格审查材料,推选对象照片、视频等材料。预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王正旭  电话:18624375667

附件:大连“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推荐表.docx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2年6月1日


来源: 人事处 添加时间: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