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征集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优秀案例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组织实施好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经商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就指委)决定面向参加第一期、第二期项目的高校和企业征集优秀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公布第一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教学司函〔2022〕7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公布第二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教学司函〔2023〕6号)批准立项且已完成企业结项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优秀案例须由学校与企业联合自主申报,案例应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项目成果显著、影响力大、辐射面广,具有示范意义及推广价值。
  三、推荐要求
  1.申报优秀案例的学校与企业联合填写《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优秀案例申报表》(附件1),纸质版加盖负责人所在单位(或二级单位)公章后形成PDF扫描件。附送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转账记录、图片、视频等材料。上述材料打包后由企业发送至对应分行业就指委(附件2)
  2.每个企业限报2项。
  四、遴选确定
  分行业就指委对企业申报的优秀案例进行遴选,将遴选出的项目报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汇总整理,全国就指委核准后确定最终名单。
  五、宣传推广
  全国就指委将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进行集中宣传推介,交流推广校企合作典型经验。
  六、工作安排
  1.各单位于2023年12月1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分行业就指委,分行业就指委于2023年12月13日前完成遴选工作并报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
  2.全国就指委将适时公布优秀案例名单。
  联系人:
  全国就指委
  赵 健 010—66097835
  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
  刘晓艳 010—68352317
  招生就业处
  郭龙龙 0411-86323338
  附件:
附件1: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优秀案例申报表.docx
附件2:分行业就指委联系方式.docx
  
文字/郭龙龙
编辑/郭龙龙
审核/郭龙龙、李兵、兰海龙

来源: 招生就业处 添加时间: 2023-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