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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研究生导师业务费结余资金的通知

各相关教师:
  根据省财政厅存量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学校将于2021年开展对研究生导师业务费结余资金的清理工作。现就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导师业务费结余清理要求
  此次结余经费清理工作涉及经费项目号开头为65**的研究生导师业务费,请项目负责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2021年末封账后经费结余将由学校收回。
  二、结余经费清理核算公式
  本次清理结余经费金额(元)=现有业务费金额 — 2019级在读研究生总数X额定生均培养费(2500元或2000元)
  三、补充说明
  自2020级研究生起,研究生导师业务费将采取三批次逐年下拨,其比例依次为30%、30%、40%。
  四、联系人
  财  务  处: 孙博 86322882
  研究生学院:周旭 86323292


来源: 研究生学院、财务处 添加时间: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