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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辽宁省教育厅2021年度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教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三篇大文章”,做好“卡脖子”技术攻关,加快推进“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提升高校解决产业关键核心技术能力,促进高校科技成果有效转化,辽宁省教育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科研项目立项原则
  1.基本科研项目坚持“目标导向、创新引领、分类支持、突出成效、服务辽宁”的原则,重点支持目标导向类和自由探索类研究。
  2.高校应围绕“老”“原”“新”三篇大文章,面向前沿科学,聚焦重大、重点问题开展自由探索,提出更多原创理论,做出更多原创发现,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
  3.坚持重点突破,依托我省高校学科范围广、科技资源充足等方面优势,加强校校、校地、校企等政产学研用合作,解决我省一批“卡脖子”的关键核心问题,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控制。
  4.加强高校协同攻关,鼓励高校联合企业开展技术攻关,重点在企业生产中的关键应用技术(促进产业技术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和对行业技术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技术课题以及合作研发新产品、新工艺等方面。
  二、项目设置及要求
  基本科研项目主要包括重点项目、面上项目、青年项目。下文所提及的获奖、论文、专利等成果大连工业大学需为第一署名单位且项目负责人为第一署名人。
   1.重点项目:
  项目主要支持面向我省产业转型升级中的重大科学需求,解决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重大核心科学问题和共性关键技术问题,培育重点领域重大原创成果,探索变革型和颠覆性创新研究,重视学科交叉融合,兼顾促进一流学科发展。
  鼓励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战略性以及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努力攻克新材料、精细化工、高端装备制造、绿色建筑、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食品安全、生态安全、半导体芯片制造设备和工业基础软件等领域“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
  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团队成员梯队结构合理,具有实质性企业合作基础。项目分理工类和人文类两种类型,需要有协同单位联合申报。其中理工类的申报条件,须在此次学校征集的“揭榜挂帅”入库项目榜单中,并签署校企合作协议,共同制定揭榜方案,立项数量指标须按照与榜单企业建立的项目榜单和与榜单外的省内其他企业建立的项目榜单各占一定比例分配。
  计划资助项目数:理工类5项,人文类2项。
  计划资助金额:理工类10万元/项,人文类5万元/项。
  结题标准(完成其中一项即可):
  理工类:①获得国家、省、市政府科技奖(前两名);②发表高水平论文3篇及以上,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③负责人作为第一发明人授权发明专利2项以上,同时该专利成果在辽宁省内实现转化,到账经费不低于获批经费的2倍;④完成辽宁省内横向转化课题1项以上,到账经费不低于获批经费的3倍;⑤获批国家级项目1项。
  人文类:①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前两名);②发表高水平论文3篇及以上,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③提案建议、资政报告、决策参考被省市主要领导批示或采纳2项以上;④完成辽宁省内横向转化课题1项以上,到账经费不低于获批经费的3倍;⑤获批国家级项目1项。
  此次经学校评审获批立项的重点项目,学校将推荐到省教育厅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2021年度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重点项目)评审。若经省教育厅评审获批立项后,再由省教育厅另外进行奖补资助,理工类奖补额度10万元/项,人文类奖补额度5万元/项,结题标准另行通知。
  2.面上项目:
  项目主要面向前沿科学,聚焦重大、重点问题开展自由探索,提出更多原创理论,做出更多原创发现,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加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辽宁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加快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做好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提升高校科技创新意识和服务水平。
  项目分理工类和人文类两种类型,理工类需要有协同单位联合申报。其中理工类的申报条件,须在此次学校征集的“揭榜挂帅”入库项目榜单中,并签署校企合作协议,共同制定揭榜方案,立项数量指标须按照与榜单企业建立的项目榜单和与榜单外的省内其他企业建立的项目榜单各占一定比例分配。
  计划资助项目数:理工类28项,人文类10项。
  计划资助金额:理工类5万元/项,人文类3万元/项。
  结题标准(完成其中一项即可):
  理工类:
①获得国家、省、市政府科技奖(前三名);②发表高水平论文2篇及以上,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③负责人作为第一发明人授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同时该专利成果在辽宁省内实现转化,到账经费不低于10万元;④完成辽宁省内横向转化课题1项以上,到账经费不低于15万元;⑤获批国家级项目1项。
  人文类:①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前三名);②发表高水平论文2篇及以上,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③提案建议、资政报告、决策参考被省市主要领导批示或采纳1项以上;④完成辽宁省内横向转化课题1项以上,到账经费不低于9万元;⑤获批国家级项目1项。
  3.青年项目:
  项目主要支持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科技人员开展探索性、原创性研究,重点支持数学、物理、化学等基础研究学科以及脑科学、量子科技、新材料、生命科学等领域基础研究,推动更多“从 0 到 1”的重大原创成果涌现。
  项目分理工类和人文类两种类型。青年项目资助对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的青年博士(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计划资助项目数:理工类6项,人文类4项。
  计划资助金额:理工类4万元/项,人文类2万元/项。
  结题标准(完成其中一项即可):
  理工类
:①获得国家、省、市政府科技奖(前四名);②发表高水平论文2篇及以上,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③负责人作为第一发明人授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同时该专利成果在辽宁省内实现转化,到账经费不低于8万元;④完成辽宁省内横向转化课题1项以上,到账经费不低于12万元;⑤获批国家级项目1项。
  人文类:①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前四名);②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及以上,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③提案建议、资政报告、决策参考被省市主要领导批示或采纳1项以上;④完成辽宁省内横向转化课题1项以上,到账经费不低于6万元;⑤获批国家级项目1项。
  对于此次经学校评审未获批立项的青年项目,学校将另推荐10项到省教育厅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2021年度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青年项目)评审,若经省教育厅评审获批立项后,由省教育厅进行奖补资助,理工类奖补额度4万元/项,人文类奖补额度2万元/项,结题标准另行通知。
   三、申报要求
  1.同一负责人只能牵头负责一个科学研究经费项目,项目组成员合计不得参加超过三个在研项目(项目组成员以申请书为准),项目组成员应吸纳3名以上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鼓励项目设置科研助理岗位吸纳应届毕业生就业,在科研项目经费中,“劳务费”科目可按照有关规定用于科研助理的劳务性报酬和社会保险补助等支出。
  2.原则上有下列情况者不得申报本项目:
  ①省教育厅(不含校际合作项目)在研项目的负责人;
  ②研究内容与已获批科研项目内容重复。
  ③研究内容为思政类或教研类方向。
  3.项目结题时间为2023年6月,如未在规定时间结题的,可向学校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的项目,学校将给予撤项处理,并按相关规定收回剩余科研经费,同时该项目负责人自撤项年度起 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此类项目。
  四、时间安排
  请申请人于2021年6月1日前将以下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科技处:
  1、《项目申请书》(面上项目一式一份,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一式三份,附电子版);
  2、《大连工业大学2021年度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简介》一式两份(附电子版);
  3.《学院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附电子版),汇总表需排序推荐并院长、党政负责人签字、盖学院公章。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海华(理工):86323287,15940821031
  王  伟(人文):86322987,13591382217
  邮箱:kjc@dlpu.edu.cn

  附件1:2021年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重点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2021年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面上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2021年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青年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4:大连工业大学2021年度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简介.docx

  附件5:学院申报汇总表.xls



 


来源: 科学技术处 添加时间: 2021-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