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上海某医院齐华林,上海某高校刘峰,江苏某高校王霄霖、束余声,福建某高校邢金春,福建某高校张清妹、陈捷,安徽某高校刘进军、唐碧,江苏某高校安勇,广东某高校唐晖等人发表的涉事论文存在部分数据买卖等问题。依据《办法》相关条款,撤销相关基金项目(批准号81970604、81170046、81502002、82100692),追回已拨资金,取消以上人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5年5月27日至2028年5月26日),给予通报批评。
(十二)海南某高校张瑜鸿等发表的涉事论文存在论文买卖、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署名、擅自标注他人基金项目问题。依据《办法》相关条款,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5年(2025年9月9日至2030年9月8日),给予通报批评。
(十三)江西某高校欧阳灿晖2022年、2023年和2025年基金项目申请书存在买卖研究基础数据问题。依据《办法》相关条款,撤销相关基金项目申请(均未获资助),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5年9月9日至2028年9月8日),给予通报批评。
(十四)辽宁某高校史添玮等发表的涉事论文,存在委托第三方机构投稿、擅自标注他人基金项目等问题。依据《办法》相关条款,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5年9月9日至2028年9月8日),给予通报批评。
(十五)湖南某医院沈二栋、辽宁某高校孙哲等发表的涉事论文存在图片抄袭、伪造篡改问题。依据《办法》相关条款,撤销相关基金项目(批准号81372548),追回已拨资金,分别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5年(2025年5月27日至2030年5月26日)、3年(2025年5月27日至2028年5月26日),给予通报批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持续对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评审、执行及成果发表过程中发生的科研不端行为进行严肃处理,请广大科技人员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坚持良好的学风作风,恪守科学道德准则;请各依托单位自觉履行依托单位主体责任,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共同构建良好的学术生态。
内容来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文字/郭宇霏
编辑/郭宇霏
审核/郭宇霏、唐晓宇、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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