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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规范】大连工业大学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实施细则

(大工大委发〔2018〕57号)
  为进一步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大连工业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意见》(大工大委发〔2014〕68号)、《大连工业大学建立健全师德规范长效机制实施办法》(大工大委发〔2014〕8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完善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按照《辽宁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的通知》有关要求,积极引导广大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大力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自觉践行师德规范、全面提升师德素养为目的,以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机制为内容,切实把师德师风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真正落实师德师风表现“一票否决制”。重点解决教师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形成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激发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主动性,教书育人、言传身教的重要性,依法执教、廉洁从教的自律性,乐于奉献、甘为人梯的自觉性,用良好的师德师风提升学校的教风学风。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价值引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促进教师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坚持师德为上,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找准与教师思想的共鸣点,增强学校师德建设的针对性和贴近性,培育教师高尚道德情操;
  (三)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教师发展诉求和价值愿望,突出教师主体地位,激发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坚持改进创新,不断探索新时期学校师德建设的规律特点,善于运用教师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增强学校师德建设的实际效果。
  三、组织领导
  (一)明确师德建设工作责任主体。建立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基层单位具体落实的师德师风建设领导体系和工作体系。学校成立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和校长任组长,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副职校领导任成员。
  成立由分管人事的副校长任组长的师德师风工作小组,成员由人事处、组织部、纪检监察处、教务处、宣传部、统战部、科学技术处、学科建设与规划发展处、招生就业处、工会、学生工作部(处)、团委、研究生学院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校学术规范委员会主任组成。
  (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校师德建设计划、研究建立完善师德师风规范相关机制,研讨师德师风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等。师德师风工作小组负责具体性工作,各组成部门要相互协同配合,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共同建立学校完整的师德师风建设规章制度体系以及对发生的违反师德师风问题进行调查与处理。
  (三)各基层单位要成立由党政领导、教授专家组成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小组负责根据学校的师德师风建设各项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具体落实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建立完善本单位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实施本单位教师师德师风评价工作,把师德师风建设与日常的教学、科研工作及学科建设结合起来。
  四、主要措施
  (一)创新师德教育机制,引导教师树立崇高思想
  1.以集中培训为主要形式,做好分层分级培训。
  逐步建立岗前培训、任职培训、高级职称专题研修、青年教师职业生涯发展培训等多种师德师风教育制度,多渠道、分层次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师风教育。对新进教师开展岗前培训,对于必修课程和重点内容除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外,还将通过“新星杯”、“菁苑杯”教学大赛观摩、与全国模范教师座谈等活动,对其进行教学规范、职业理想、职业道德的培训;对青年教师大力开展以教师职业生涯发展为重点的培训,通过青年教师研修班等多种方式,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青年教师导师制,安排师德好、业务强的骨干教师担任青年教师的导师,提高青年教师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水平;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就师德师风建设、青年教师指导、学术道德等专题定期组织研讨。
  2.以师德师风建设活动为主要载体,加强教师的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及信仰信念的教育,大力弘扬高尚的师德师风。
  (1)召开师德师风报告会、交流会等活动。邀请校内外师德典型、教书育人楷模、一线优秀教师走进课堂,用自身感人事迹诠释师德师风内涵,引导教师自觉树立师德观念,强化师德意识,为人师表,倡导教师积极进取、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风尚。
  (2)每年举行新教师入职宣誓仪式和老教师荣休仪式。增强教师的职业庄严感、光荣感和责任感,进一步规范和提高自身素质,树立教师良好形象,履行教师神圣职责。
  (3)适时开展“师德标兵”评选表彰活动,深入挖掘教职工中的师德师风模范典型,予以表彰嘉奖。
  (二)加强师德师风宣传机制,培育重德养德良好风尚
  将师德师风宣传作为学校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努力营造崇尚师德、争创师德师风典型的良好舆论氛围。
  1.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台、电子屏、校报、网络新媒体等宣传载体,宣传普及有关《高等教育法》《教师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文件中有关师德师风的规定。
  2.在综合楼公共区域,制作宣传板,宣传《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红七条”的主要内容,重点强调《规范》倡导性要求和“红七条”禁止性规定,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要义,扩大《规范》、“红七条”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广大师生中的认知度。
  3.广泛宣传师德师风的规章制度和先进师德师风典型事迹,在校园网和校报设立师德师风建设专栏。大力宣传在我校涌现出来的师德师风先进典型,介绍各单位师德师风建设的先进经验,充分营造崇尚优良师德师风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师德师风考核机制,促进教师提高自身修养
  1.结合教师各类考核与评奖评优方案的制定,加大教师职业道德评价权重,将教师爱生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严谨治学等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情况列入考核评价内容;结合学生评教工作将教师师德师风评价作为每学期教学评价的一项重要指标。
  2.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行自评与集中评议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各单位要密切联系实际,根据学校提出的宏观框架制定出符合本单位特点的考核细则。考核工作每年度开展一次,考核过程要客观公正、严谨规范。
  3.学校为教师建立师德师风诚信档案,每年的师德考核结论要记录在师德档案,并录入教师教育信用数据库中。职业道德评价结论将作为教师本年度参与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评职评奖、职务聘任、年度考核工作中“职业道德”部分的评价结果。
  (四)完善师德师风监督机制,有效防止师德师风失范行为
  1.通过领导听课制度、教学督导制度、学生评教制度、教学信息员工作制度,建立由学校、教师、学生积极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加强责任监督。设立师德师风问题举报邮箱,公布监督电话,广泛接受全体教职工、学生及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
  2.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建设自查自纠。建立师德师风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师风舆情快速反应制度。通过召开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组织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师德师风现状,挖掘师德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政策措施。
  (五)注重师德激励机制,引导教师提升精神境界
  1.大力倡导“德高者上”。在年度考核中师德师风评价较低的教师不能评为优秀,师德评价考核为优秀的教师在年度职务评审、岗位聘任、评先评优、进修培训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对学校每年评选的师德师风模范人物和先进典型,视情况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师德激励的标准进行广泛宣传,使其充分发挥导向作用。引导教师认真总结自身道德修养的经验、成绩和不足,在竞争中提炼师艺,升华师技。
  (六)严格师德师风惩处机制,发挥制度规范约束作用
  根据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有关内容及要求,进一步制定完善我校《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弄虚作假行为的暂行规定》(大工大校发〔2013〕71号)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惩处制度。
  加大惩戒力度,敢于推行“德差者下”,教师不得有下列情形:
  1.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3.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4.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5.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6.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7.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8.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对于发生上述行为者,由师德师风工作小组进行调查与处理。其中,对于涉及到的问题,由纪检监察处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提交至师德师风工作小组进行商讨,形成意见提交至校长办公会进行审议和确定。涉及到违纪问题,移交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涉及到违规问题,移交至上级司法机关,涉及到党员及领导干部者,后续问题交由组织部进行处理。
  对于违反师德师风的人员,在各类评职评奖工作中,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年度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对于授予的荣誉称号予以撤销,并依法依规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对严重违法违纪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相关要求
  (一)学校建立一岗双责的责任追究制。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学单位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切实转变重业务、轻师德的思想。对在师德建设中因领导不重视、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学院领导责任;对师德师风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领导干部聘期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二)全校上下要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牢固树立教师是办学主体的意识,千方百计地为广大教职工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不断改善教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为教职工教书育人创造更良好的环境,为学校切实加强师德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中共大连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8年6月15日

  
编辑/张珂嘉
审核/张珂嘉、唐晓宇、牟光庆

来源: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添加时间: 2023-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