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第四批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09〕110 号),大连工业大学入选第四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成为继2006年大连理工大学入选第三批全国知识产权试点单位之后又一获得此项殊荣的高校。
据了解,此次试点工作自2010年1月正式启动,为期两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政策指导、人才培训、战略研究和信息利用等方面给与政策性的引导和支持,并统一组织对试点单位的试点工作进行终期验收,省、市知识产权局也将对入选单位进行重点扶持。
据悉,全国此次共批准805家企事业和高校上榜,大连市共有三所高校,与我校一同入选的还有为大连海事大学和大连大学。
这是我校继2006年获大连市知识产权试点单位、2007年获辽宁省知识产权试点单位、2008年获辽宁省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后,于2009年获得的又一荣誉称号。